女律师调解手记 | 分居协议,你可以有
故事 · STO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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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田蕊找到我的时候,她的声音是疲惫的,尽管从头到尾,她没有掉一滴眼泪,但看得出来,她的内心是崩溃的。
公司马上派她要去山东分公司工作一年,一年以后给她升职。孩子尚未满2周岁,但她的先生却因为出差中认识的一个酒吧妹在和她不断冷战中,两人的关系如同一个屋檐下的室友,基本上零交流。
虽然她多次试着打破僵局,试图好好离,但对方除了抛出一张已经拟好的离婚协议,一副要么签署,要么就不离的姿态逼着田蕊让步外,其他一概不谈,双方陷入了僵局。
无奈之下,田蕊通过朋友找到了我,希望通过第三方来打破这个僵局。
仔细审阅了对方提供的离婚协议,发现对方对自己名下的财产除了田知悉的,其余都是没有明确的。从整个协议来看,田的要求并不高。而且,田蕊发现对方已经在采取积极措施去消耗自己的资产,包括将其名下30万转给其母亲,因为其母亲在他们购房时给了他们30万。
尽管如此,对方始终没有搬出居住;而且对方在离婚协议中愿意承担女儿一个月5000元的抚养费。
在田蕊的坚持下,我拨通了对方的电话。但对方基本上没有给我讲话的机会,恨恨地说她不是要离吗,这就是我离的条件。
很显然,对方对于离婚并没有下定决心,其给出的一纸离婚协议无非是为了试探田的离婚意愿。而田蕊要的无非是个确定性,要么好好离,要么好好过。
鉴于田接下来一年的工作调动实际上双方会处于分居状态,且双方都处在离婚试探期,故我提出了签署分居协议给双方一个冷静期是否还需要这段婚姻。
通过协议明确双方的分居时间,亦明确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权利和义务,包括孩子的抚养费,各自对家庭开支的承担,双方已知和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,分居期间各自收入的支配等等。
因为是分居协议,因为双方还有意愿希望继续这段婚姻,所以对方没有太多抗拒,最后很顺利得签署了。
一年以后,田蕊又来到了我的面前。此时此刻的她,已经升职。
经过一年的分居,她还是决定对这场婚姻放手。
但因为这一年的分居协议的履行,她和对方已经习惯了彼此的职责,所以当我再一次和对方提及在分居基础上协议离婚时,对方还是很快接受了。
双方很顺利地签署了离婚协议,办完了离婚手续,并且友好地握了握手。那场景也是我记忆深刻的。
律师解读
1. 很多人都听说过婚前协议,婚内财产约定,离婚协议,但很少知道分居也是可以签署协议的。虽然我们国家没有法定分居制度,但在司法实践中,分居已经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。法院实际上是以分居时间长短来衡量感情是否破裂的,当然这里的分居是指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。
2.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,分居期间产生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但往往分居期间,双方对于彼此收入都是失控的。在此情形下,为了保障财产上占弱势的一方利益,签署一份分居协议是很有必要的。一份好的分居协议可以减少彼此的不安全感。
3. 因为分居期间,不带孩子的一方势必很难对家庭再有贡献,包括经济上和生活上的,所以一份分居协议可以明确该方在分居期间承担的义务,包括抚养费的支付,包括家庭开支的承担。
4. 分居期间,因为无法得知对方的真实状态,一份分居协议明确双方分居时间,从另一个方面建立了一道防火墙,避免不必要的债务负担。
5. 分居协议,很大程度上,也是一份婚内财产约定。如果离婚不可避免,至少经过了分居和分居协议的履行,双方协议离婚的几率会很大提升。
6. 把握分居协议的签署时间。在双方都没有下定决心离婚且各自对彼此还有一些信任度,对这段婚姻还有留恋的时候,是签署分居协议的最佳时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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